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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控制不合格品,确保不合格品得到正确、有效的处理。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从进料、生产过程到出货,一系列生产活动过程。
3 职责
3.1 品管部负责进料、生产过程及成品的不合格判定、标识。
3.2 采购负责对进料中不合格品的处理。
3.3 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成品不合格品处理。
4 工作内容
4.1 不合格品判定
质检员依据检验规范进行检验,判定合格与否。
4.2 不合格品标识
不合格品必须用标识牌或标识卡进行有效的标识,以明确不合格品的品名、规格、数量、不良状况等。
4.3 不合格品的隔离
对已判定及标识之不合格品,由相关部门放入不合格区或红色框内,防止混杂。
4.4 不合格品的处理
4.4.1 不合格品分类
4.4.1.1 让步接收产品,经有关部门或客户分析后认为可以让步接收的产品。
4.4.1.2 返工产品,通过一定的程序处理后可以达到规定要求的产品。
4.4.1.3 报废产品,无法返工已完全丧失其功能的产品
4.4.2 不合格处理
4.4.2.1 进料检验判定的不合格品,由仓库根据规定的要求和处理方法对不合格品进行挑选使用,让步接收或退货处理。
4.4.2.2 生产过程中判定的不合格品,由生产车间根据规定的要求和处理方法对不合格品进行让步接收、返工或报废处理。
4.4.2.3 最终检验判定的不合格品,由生产部门会同品管部、工程部根据规定的要求和处理方法对不合格品进行让步接收、返工或报废处理。
4.4.2.4 当对不合格品返工后,必须按原检验规范重新检验.
4.4.2.5 当产品不符合规定要求,但不影响顾客使用时,可由业务部同顾客协商让步接收。或在让步产品交付时,将让步情况在产品本身或随行的资料、单据中注明。
4.4.2.6 对于已交付给顾客的产品,或在产品开始使用后,发现(可能)不合格时,品管部需组织采取相应的纠正或预防措施,必要时由业务部与顾客协商处理办法,以满足顾客的正当要求。
4.4.2.7 所有不合格品的状况及处理必须由质检员记录在相应表格中,对于制程和最终产品重大品质问题应及时填写《制程/成品质量异常检验报告》,经品管主管审批后及时处理。
4.5 顾客退货的处理
业务部接到顾客退货产品时,则招集生产、品质、工程等部门对产品进行分析,并由品管部填写《客户退货检验表》提出处理意见,以满足顾客正当的要求。
5 表格
5.1 《制程/成品质量异常检验报告》
5.2 《客户退货检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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