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佛山市普瑞生数控钣金有限公司
乙方(员工):
甲乙双方在签定劳动合同的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技术秘密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企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制定下列条款,谨以遵守。
第一条:本公司所有客户资料,以及受其他企业委托作书面、电子材料,还有仅供本公司内部参考,使用的书面,电子材料均为本公司的商业秘密,本公司包括但不限制于:技术指标,技术方案,工艺质量目标,开发记录,检验报告,技术报告,图纸,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均属于本公司技术秘密。
第二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企业商业秘密及计算机信息安全等相关管理规定,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严格执行有关保密制度,不得私自抄录,复印,转借甲方的保密资料。
第三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能在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担任任何职务。
第四条:乙方在社会业务活动中,不得超越职权规定和要求,介绍甲方有关商业秘密的技术及泄露甲方的经营信息,客户资料等。
第五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密,告知,公布,传授,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管理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企业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六条:公司机密的记录本,笔记本,电脑,照片等载体要由专人负责管理。地关人员不得动用或随意翻阅。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收藏,销毁,出售涉及企业机密的文件,实物。
第七条: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乙方在调离,辞职及离退 休时应当返还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视情节和后果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