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三、管理规定
1、工作时间及打卡制度:
1.1、我司工作时间为:早上8:00上班,12:00下班;下午13:30上班,17:30下班,晚上加班时间为18:00—21:00;
1.2、 公司实行上、下班实行打卡制度,打卡次数为4-6次,打卡时间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1.3、 全体工作人员不得无故不进行打卡,员工月累计某一时段未打卡三次以上并未及时签卡者一次处罚10元,因工作原因如未能及时打卡或打卡机故障不能打卡,须签卡,生产员工签卡由生产厂长负责。管理人员签卡由总经理负责;
1.4、 行政部门将记录每天未打卡人员名单并找未打卡人员一一确认签名,以做工资核算依据。
2、 请假制度:
2.1、请假包括事假和病假,企业员工除生病和家庭有急事外一般不许请假,病事假不计工资;
2.2、如需要请假,需提前一天向上一级主管请示,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生产员工请假半天以内向班组长申请,同意后报生产厂长审批。半天以上两天以内由生产厂长负责审批。超过两天以上由总经理直接审批。审批同意的请假条作为考勤记录的附件必须交人事行政部保存;
2.3、员工若遇急事可在事前口头或电话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4、公司员工原则上每月请假(事假)不超过两次,每次不得超过2天,员工月事假超过三次或超过三天,如无正当理由,可视为不能胜任工作,予以批评警告、处罚,严重者直至辞退;
2.5、工伤休假:因工负伤经医生诊断需要停工休息的,公司按每天基本工资8.65元/时×50%×8小时=工伤休假工资计发,需住院的按工伤保险条例给予办理住院补贴;
3、 缺勤制度:
3.1、全体工作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不许迟到、早退。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扣款5元,30分钟以上2个小时以内按0.5天事假计,员工月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视为故意不遵守劳动纪律,予以警告、处罚,严重者直至辞退;
3.2、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实为虚假的;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超过2小时的;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生产部通知员工上班(包括晚上、休息日、节假日加班),而其借故不上班均为旷工。
3.3、经确定为旷工的,旷工一天扣2倍工资(基本工资);员工月旷工累计超过2天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款20—100元;员工连续旷工三天,属于自动离职扣6天基本工资,公司给予除名,除名后公司将不再负责对员工的任何责任。
4、加班制度
4.1、公司正常工作时间外的工作时间为加班时间;
4.2、员工根据公司的生产安排进行加班,行政部门核对打卡信息,以此作为工资核算依据。
5、法定假期
法定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共11天)员工享受国家法定的带薪节假日休息(按基本工资8小时×8.65计发),原则上执行国家统一规定,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换休(换休时间可安排在春节期间或其他时间)。
6、出勤统计
每月10日前行政人事部将统计员工的出勤情况公布,员工对统计有异议的可在25日前查询;
四、本制度自2013年06月01日起试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订补充规定。
五、附件:
一、《请假单》
二、《考勤统计表》
行政部
2013-06-06